上周五,法國巴黎的上訴法庭宣布這樣的審判結果:由珠寶公司雇員設計的珠寶應該被視為公司知識產權的一部分,而并非這個雇員個人的知識產權。這個審判結果意味著Van Cleef & Arpels品牌Van Cleef & Arpels贏得設計權案
在對前雇員Thierry Berthelot的案件中取得勝訴。上訴法庭還更進一步地宣判Thierry Berthelot為其在這案件的7年審理中一直扣留設計圖案賠償12500美金。
Thierry Berthelot的律師表示計劃向法國最高法庭提起上訴,而Van Cleef & Arpels方面表示對此審判結果非常滿意,品牌CEO Stanislas de Quercize這樣說道:“這個審判結果讓法國的奢侈品業能夠安心了,清楚性在每行每業都很重要,在這個案件中,缺少清楚性就是最大的問題,我很開心這個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。”
Berthelot的律師辯解到Berthelot設計的作品都沒有受到Van Cleef & Arpels品牌的任何監管,可以說是個人的創作過程。Berthelot在Van Cleef品牌工作期間,保存了近500份設計圖,參與了品牌Frivole等系列的設計。
這個審判結果向設計師們傳達了一個明確的信號,那就是在擔任任何一個品牌設計師期間的設計作品,都應歸于公司的共同知識產權,而非設計師個人的設計權。
原文鏈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