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國古代,戒指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,龍山文化遺址的墓葬中就發現了裝飾用的戒指,甘肅齊家文化遺址中也有銅質戒指出土。但最初,戒指并非是一種用來表達愛情的飾物,《五經要義》里面講到戴戒指是古代宮中妃嬪來例假或有身孕的的信號:宮中女官事先向妃嬪發放戒指,侍寢的妃子把銀指環戴在左手指上,侍寢之后在戴在右手指上;若是來例假或者有身孕,就戴一個金戒指表示。
到了漢魏以后,戒指才成為男女之間寄托感情的象征。古人一旦談起戀愛,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交換首飾,可比現在要房子要車子浪漫多了。
魏晉時期曾有一首《定情詩》里寫道兩個年輕男女一見鐘情,交換身上的各種飾物,其中“何以致殷勤,約指一雙銀”,講述的就是銀戒指作為定情信物的故事。戒指和感情發生聯系,極有可能是漢魏時期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。比如西域大宛國就有類似習俗,娶親前要以“金同心指環”為聘。
等到了唐朝,戒指更被賦予婚姻的意義,晚唐時期戒指已經可以作為訂婚信物之一。據《妝樓記》記載,當時有個叫何充的人送了一枚考究的指環給他心愛的小妾,可惜這個小妾拿著戒指去換了一個刺繡筆。何充知道后心里滿不是滋味,“此物洞仙與吾,欲保長年之好”,又急忙讓人贖回指環。可見,彼時的戒指跟現在的結婚戒指已經有差不多的含義,都是希望愛情“長久之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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